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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常將耶穌在馬太福音6章9-13節所教導的禱告,稱為「主禱文」。

其實,這只是一個給我們的禱文範例。

或許,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的禱告,更應該稱為「主禱文」,

因為祂在這段禱告中向天父吐露心意,談到祂的使命(1-10節)

祂的門徒(11-16節)

並祂渴望屬祂的人能與祂合一,他們彼此也能合而為一(17-26節)

這段禱文以耶穌的渴望為結束,祂盼望我們能認識祂奇妙的愛

我已將祢的名指示他們,還要指示他們,使祢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,我也在他們裡面。約翰福音17章26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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